现在我们的房屋因为没有达成双方条件的一致,就没有同意拆迁,结果居然遭受了扔石头,泼粪等伤害我们利益的事,我们不知道应该找哪个单位具体来负责这个事。
而且,房屋拆迁的单位要收取我们20%的拆迁费是合法的吗?我们的房子之前是单位建房,多修了个厨房,通了水电气的,几十年来也算了房租的,现在要拆迁了,去不肯算上那个厨房的面积,我们应该怎么解决呢?
请求律师们帮帮我们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