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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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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4062什么是编号?

探视权

对方不让我探视孩子,说是会影响到他的目前的婚姻,目前我已经起诉到法院了,我了解到对方可能还没有领取结婚证,在庭审的时候我能不能要求对方提供结婚证,以证明继母和继子女的身份是合法的呢???

补充说明:
我没有任何不适宜探视的情况,且离婚协议书中关于探视也有约定,法官会支持我的探视权吗?
咨询者:fa133652辽宁
[咨询时间:2010-09-27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杨阳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5907311607
积分:224
]
回答时间:2010-09-27 19:21
杨阳
探视权未经法定不得剥夺,你不必要求对方证明继母和继子女的身份合法。
只要你没有不适宜探视的情况,法官会支持你的探视权请求。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9-27 21:31
刘子若
是你的婚生小孩,你就依法享有探视权,对方不让你探视你的小孩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9-27 22:35
魏国鹏
你是孩子的母亲,对孩子享有法定的探视权,任何人无权干涉你,在庭审的时候你有权要求对方出示结婚证以证明其继子女和继母身份是否合法。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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