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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按揭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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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40228什么是编号?

离婚后按揭房问题

结婚后我们按揭了一套房子 但因我有贷款信用不良问题 所以只有女方的名字贷款 贷款由我们夫妻共同承担 现确实感情不合 我们愿意和平协议分手 房子归男方 我付钱给女方 我知道没还清贷款前无法过户 但我现在实在无法还清按揭款 只能继续按揭 我大慨了解了下 很多银行好像不会这么操作 请问该如何办(除了卖房子) 离婚协议是不是需要去做公证。

补充说明:
如果银行不同意变更主贷人怎么办啊 不是指还贷能力什么的 而是银行怕麻烦 根本就不想操作
咨询者:zzzkkk77...重庆
[咨询时间:2013-09-23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向鹏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916958923
积分:17734
]
回答时间:2013-09-23 13:32
向鹏
您好!
如果当时是以女方的名义去贷的,实践中离婚后房子会归女方所有,由女方去负责偿还剩余贷款;如果你们双方协议归男方所有,银行需审查你的还贷能力才能变更主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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