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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款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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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39867什么是编号?

购房款公证

律师,您好!我目前是未婚,购置了一套商品房,首付全部由父母出资,由我的住房公积金和父母的退休金共同还贷款,房屋所有权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

请问如果不与未来的丈夫做婚前财产公证,如何对购房首付款及还贷款部分与父母一起做份公证,以最大程度的规避婚后财产损失(比如做份公证,阐明从父母处借款并支付4倍利息)?谢谢!

咨询者:fa514214北京
[咨询时间:2013-09-22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3-09-22 11:33
李建成
若需进一步详细咨询或聘请律师处理您的事情,请电话联系我们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3-09-22 11:43
陈晓云
可以的,由你父母指定他们的出资只赠与你一个人单独所有。
如果是借款的,可以约定借款利息。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3-09-22 11:45
牛国荣
公证的同时,保存父母继续还贷证据
李佳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5101031230
积分:7661
]
回答时间:2013-09-22 14:09
李佳
对于是否能够就“父母支付首付款”做公证,得看你们的付款材料是否支持这一说法,不是你们想做公证就会给你们做的。对于这种情况,保护你合法权益的方法还有其他很多方法。也有很多需要谨慎的地方。
李佳律师于 2013-09-22 14:10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3-09-22 21:27
刘子若
可以签订协议并进行公证。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3-10-06 09:08
赵江涛
可以签订协议并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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