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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老房子拆迁分得的新房写了女方名字,离婚后男方有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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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3973什么是编号?

父母的老房子拆迁分得的新房写了女方名字,离婚后男方有份吗?

婚后,女方父母的房子拆迁(房子是父母的老房子结婚前就有了)

分得的房子如果写女方的名字,万一离婚,男方有份吗?

补充说明:
那如果女方父母写了赠于合同,房子赠于女方呢?还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吗?
咨询者:fa133474上海
[咨询时间:2010-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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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田国军律师
[地区:重庆-涪陵区
手机:13340376558
积分:7299
]
回答时间:2010-09-26 10:11
田国军
你好,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承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男方可以分得财产。
杨阳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5907311607
积分:224
]
回答时间:2010-09-26 10:17
杨阳
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为登记时间,故此,该房屋为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分割。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9-26 11:08
魏国鹏
1。如果女方的父母没有将该房屋赠与给女方,该财产属于女方婚后取得的财产,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享有一半的份额,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如果女方的父母将该房屋赠与给了女方,则依法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9-26 22:34
刘子若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双方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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