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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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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3831什么是编号?

离婚后对方骚扰

离婚后,对方常三更半夜发骚扰短信,一直以孩子为借口找种种理由发奇怪短信,在其自己的博客上捏造不实事件诉说我们家的人对其如何不好,辱骂我及现在的女友及其家人。

咨询者:fa132920福建
[咨询时间:2010-09-23
悬赏分:
解答数:8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8
肖桂林律师
[地区:安徽-合肥市
手机:13505606592
积分:1557
]
回答时间:2010-09-23 09:39
肖桂林
你可以依法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崔华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3938567605
积分:175
]
回答时间:2010-09-23 10:36
崔华
对方的侮辱谩骂严重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保存证据起诉对方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9-23 11:24
魏国鹏
对方的行为侵犯了你的人格权和名誉权,你有权要求停止侵权、赔偿精神损失,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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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公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01014007
积分:6647
]
回答时间:2010-09-23 11:50
席公民
先找她当面谈谈,告戒她不要这样做.如其一意孤行,可以报警.
刘江律师
[地区:四川-达州市
手机:18982893232
积分:15673
]
回答时间:2010-09-23 12:13
刘江
为了更好的得到咨询,请将资料带上当面咨询或直接电话。
周泽高律师
[地区:江西-南昌市
手机:13767991248
积分:7265
]
回答时间:2010-09-23 12:57
周泽高
可以起诉要求停止侵权、恢复名誉、赔偿损失。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9-23 13:32
刘子若
收集并固定证据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恢复名誉、赔偿损失。
刘子若律师于 2010-09-23 13:33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单薇律师
[地区:天津-和平区
手机:15002265971
积分:16718
]
回答时间:2010-09-23 23:13
单薇
具体要看短信的内容来定是否构成骚扰。毕竟你们之间有孩子存在,可以就孩子问题与你联系。至于捏造事实,你可以要求其停止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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