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8同城上看到租房信息,内容是此出租房内(只租一室)提供宽带、电视、热水器等等,每月600元,因为我们比较着急、看完房后虽然感觉不太满意但也租下来了,并且当时问房东(二房东)宽带和电视可不可以使用,他回答可以。
晚上我们就把行李搬过来了、第二天要用的时候发现电视没有天线、宽带不可以用,我认为房东发布的是虚假招租信息,立即表示退还房租费用。
但是房东不肯,现在一共2400的房费拿不上,家也搬不了、我们可以报警吗?会不会立案?房东属于诈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