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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摩托车相撞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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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3757什么是编号?

电动车摩托车相撞事故

请问,我爷爷骑电瓶车慢速行驶经过十字路口(无红绿灯),准备左转弯,已经转到马路左半边尚未进入垂直道路,被后方同向快速行驶的摩托车撞到车后部,受伤住院,开摩托车的人也受伤住院,请问这种情谁是主要责任,应该怎么赔付?谢谢!

咨询者:fa133066江苏
[咨询时间:2010-09-21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赵因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908183241
积分:1331
]
回答时间:2010-09-21 17:39
赵因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此时不论非机动车方有无责任,非机动车方的损失均由机动车方赔偿。你所说的属于机动车方追尾机动车应该承担全责。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如果导致你爷爷的伤害达到残疾标准,还需要按照相应的残疾等级赔偿残疾补偿金。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9-21 17:49
刘子若
该交通事故是摩托车追尾所导致,属于摩托车的全部责任,但具体应当由交警队认定。应当赔偿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护理人员的误工费、伤残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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