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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车辆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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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3663什么是编号?

停车场车辆受损

在派出所批准的停车场停车车辆受损,停车场开具服务定额发票,停车场有义务赔偿吗?

咨询者:fa132837辽宁
[咨询时间:2010-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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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9-19 13:07
魏国鹏
停车场收取了车主的停车费用,和车主之间形成了保管合同关系,车辆受损,应该由停车场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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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伟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009422535
积分:10348
]
回答时间:2010-09-19 14:00
李红伟
如果停车是收费的,你可以请求停车场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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