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的行为属于弄虚作假,你们是不同公司的员工,其他公司没有与你定力劳动合同,你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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