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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3319什么是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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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人因一点口角打架!甲先打乙!但结果甲受伤!乙也有稍微的受伤!2人打架时没有第3人在场!打架中甲曾使用过木棒!乙没有使用任何器械!事后甲鼻部受轻微伤!2天即治愈!现乙仍被派出所以未结案为由关押已5天!双方都没有第三人能证明各自是否有理!请问第1:派出所这种关押是否合法!第2:这种打架的情况法律上应该如何认定其性质!属民事还是刑事的?我们家属应该从哪里开始解决此事?

咨询者:fa132178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0-09-13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9-13 20:41
魏国鹏
1.甲的伤情构成轻微伤,公安局有权进行行政拘留;构成轻伤,有权进行刑事拘留。
2.如果甲构成轻伤,属于刑事案件;不构成轻伤就属于民事纠纷。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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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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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泽高律师
[地区:江西-南昌市
手机:13767991248
积分:7265
]
回答时间:2010-09-13 20:54
周泽高
要验伤。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9-13 23:07
刘子若
应当是轻微伤,属于民事纠纷。
仲玉华律师
[地区:黑龙江-大庆市
手机:15146366977
积分:4232
]
回答时间:2010-09-16 16:16
仲玉华
双方的行为都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乙致他人轻微伤,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将其拘留.
刘畅律师
[地区:湖南-株洲市
手机:13873397798
积分:510
]
回答时间:2010-09-17 01:19
刘畅
从你所述情况来看,属于治案事件的可能性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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