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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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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3311什么是编号?

离婚分财产

您好!再婚,房子是父亲很早就买了,现在是土地征用旧房拆迁,造了新房。

(造房子的时候继母跟父亲结婚5年)在拆房子的时候已经把旧房的户头改成儿子的名字,造新房的钱是旧房补贴,还有儿子的钱。

造房子的时候是父亲和继母在弄,不过继母没有拿出一分钱。

现在父亲住在村里的安置房中,那个房子是一次性付12000元住到老人归西为止。

现在两老人闹离婚我想问财产的分配,是不是我们的楼房继母也有份?

咨询者:fa132167浙江
[咨询时间:2010-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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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席公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01014007
积分:6647
]
回答时间:2010-09-13 18:02
席公民
如果建好的新楼房是儿子的名字,两位老人就没有产权了.但因为其中有旧房的资金,还有拆迁的补偿,所以他们有对房屋产权人的债权以及房屋的居住权.他们离婚时不可能分房子,但是应该得到属于自己的那份经济补偿.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9-13 19:07
魏国鹏
该房屋的产权在你父亲和你继母结婚前就已经取得了,依法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你继母无权获得,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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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9-13 23:30
刘子若
这个房子本来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但是后来改成了儿子的名字并改建成了新房,是儿子的财产,当然其中也有父亲的旧房子的财产份额在内。因此,你父亲与继母离婚,继母不能分得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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