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西的,他是哈尔滨的,我们一直在深圳工作,有深圳的居住证,现在我的户籍所在地不接案,说没有管辖权。说要去居住所在地起诉,女儿14个月被他带回老家,他还有一个11岁的儿子,不是我生的。
如下问题:
1、对方存在家庭暴力,有报警记录,对方不肯离,一次性判离机会大吗?
2、小孩出生证明都在他那里,如何争取女儿的抚养权。
3、如果判决后,他不给怎么办?强制执行有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