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分别于2008年和2009年借给一朋友(张家界人)总计9万元,
月息百分之五,付了近一年的利息,收了约三万的利息后。
到2009年下半年就再也没有了。到2009年下半年就再也没有了近几年联系也少了。
但朋友承认还钱。但朋友承认还钱就是没有。但朋友承认还钱就是没有请问我怎么才能得到这些钱?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