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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该怎么做?才能拿回我自己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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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321什么是编号?

请问我该怎么做?才能拿回我自己的钱.

今年2008年4月份,我以前的经理带我去一家房地产代理公司上班,销售佣金为1百分之1.5,当时也没签劳动合同,只是算口头协议吧,在2008年4月1号至2008年9月30号工作期间,总共卖掉5套房子,我应拿佣金为4万2左右,已经拿了一半,还有一半都没拿.在前几天才知道经理和老板签的是合作协议,整个公司、楼盘、员工都由他来操作,我也没和经理签过什么协议.经理拿的佣金是3个点.我是从他手中拿百分之1.5,钱本该在2008年9月底结清的,但是一直拖到现在都没有拿到.现在准备到法院.我应该告谁?我的钱该向谁拿?我和这家公司属不属于劳动关系?

咨询者:allenli北京
[咨询时间:2009-01-14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谷友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901376758
积分:5267
]
回答时间:2009-01-15 11:51
谷友军
谁该给你佣金告谁。如还有疑问可电话咨询请拨打400-736-1488,加拨本律师号码69952直接和我沟通,也可以由人工接通(电话咨询使用方法拨打01086095862咨询谷友军律师)。



赵红燕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911279071
积分:27943
]
回答时间:2009-01-14 20:01
赵红燕
你的经理和房地产公司。

不是劳动关系。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赵红燕律师

咨询电话:13811204363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09-01-24 21:55
倪振杨
属于劳务关系,直接起诉应当付佣金给你的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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