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跟她老公已离婚,孩子,房产及其它财产归女方所有,离婚的首要原因是男方有外遇。离婚前知道男方在外有赌债,也有一部分高利贷,具体数额不详。离婚后不久听讲男方因为无法偿还高额的利息和本金,辞去公务员的岗位离家出走不知去向。现在我有几个问题想咨询:
一,归女方的房产(按揭贷款,还没付清,离婚协议书上写由男方偿还),如果债主起诉男方,那么此房是否会被查封?
这里要讲一下,男方私办假证过户给债主,这个是在离婚前,男方与债主隐瞒女方的情况下进行的,债主并不知情是假证。
二,孩子归女方抚养,但孩子年幼,女方无法兼顾孩子和工作,男方父母主动帮忙带孩子,现在女方与男方父母一起过,请问,这些高利贷最终是否要由男方父母来偿还。
三,债主会给什么样的方式来起诉男方,这样会给女方超成什么样的影响
因为要债的人太多,已经严重影响到女方及孩子的正常生活。
请各位律师帮忙,非常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