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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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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30393什么是编号?

离婚房产

与老公签订了婚前协议,约定婚前个人资产归各自所有,我婚前有一套房产,他又将另一套房产以赠与方式过户给我。

现在是他主动要求离婚,他要求撤回赠与,请问婚前协议的约定有效吗,他有权撤回赠与吗。

补充说明:
他现在一个人在外租房住,并且收入不稳定,他以生活有困难为由提出经济补偿,可以被接受吗?
咨询者:fa507994湖北
[咨询时间:2013-09-0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叶林律师
[地区:福建-福州市
手机:18559916434
积分:12027
]
回答时间:2013-09-03 11:38
叶林
不动产赠与,过户后就不能撤回了。
王立丹律师
[地区:湖北-武汉市
手机:15827625449
积分:335
]
回答时间:2013-09-06 14:45
王立丹
1、婚前协议有效,房产过户后一般不能撤回
2、您老公生活困难应给予经济补偿不是法定撤销赠与的条件,但在离婚是法官综合判断的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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