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住早先房管局的交房费的那种,面积是一居室。
而今房管局改叫物业公司了。而今房管局改叫物业公司了到现在还是每月交管辖物业房费,因为房子有20多年了,大多邻居都是外地人来租住的,环境比较嘈杂。
请问,我这算不算是无房户吗?我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我该怎么做才能改善一下居住环境呢?拜托,谢谢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