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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不和,琐事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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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不和,琐事太多了

我什么都不要,只要把欠我父母的钱还上。我什么都不要,只要把欠我父母的钱还上我们有俩个孩子和家产。

咨询者:fa131527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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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5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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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9-07 12:45
殷国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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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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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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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9-07 12:52
魏国鹏
1。你们欠你父母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2。孩子你们一人抚养一个,互不支付抚养费。
3。家产按照下列原则,区分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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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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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9-07 14:19
张伟
张律师,北京市君茂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婚姻家庭专家型律师,这几年办理离婚案件案件有几百件,其中涉外离婚诉讼100多件,维护了当事人正当的合法权益。离婚案件中,涉及到的焦点主要有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如何支付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以及共同债务的承担等等。
笔者从事离婚案件的办理已有多年时间,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丰富的诉讼经验,尤其擅长处理法律关系复杂的疑难、重大的离婚纠纷案件。
一、离婚诉讼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3、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5、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诉讼中,关于孩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离婚后,哺乳期间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间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许。
笔者认为,从利于孩子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孩子归谁抚养,法院主要考虑的因素是当事人双方哪一方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及成长发育等。因此,即使孩子在两周岁以内,也不一定绝对会判与女方抚养。
三、离婚中,无过错方如何提起损害赔偿请求?
婚姻法规定,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可以提出损害赔偿
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这个权利在什么时间提出呢?笔者详细解释一下:
1.只能在离婚诉讼时行使。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同时,对于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提起诉讼的同时提出,也就是在诉讼请求中要明确提出。(2)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该“一年”是诉讼时效期间,还是除斥期间,司法解释未做明确规定。
笔者认为,该“一年”期间应当为除斥期间。
服务方式:免费咨询、优惠代理、协商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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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北京市君茂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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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伟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009422535
积分:10348
]
回答时间:2010-09-07 16:14
李红伟
如果不能协议离婚,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孩子抚养问题法院会视情况作出判决;欠你父母的钱要看是什么性质的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要由你们平均承担;家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也要评价分配。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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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答时间:2010-09-07 22:27
刘子若
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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