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咨询下:姐姐未婚,有个已经离婚的妹妹,她有个女儿还小,孩子的户口和妹妹都还在娘家老家,妹妹也还很年轻,想以后再给她找个好人家,姐姐想让这个孩子成为自己的孩子,这个是不是也算领养、收养呢?那姐姐是不是要等到结婚后才可以领养,或是需要什么比较特殊的条件太可以呢?那对姐姐以后的婚姻家庭和生育方面会有什么不同的影响吗?还有对妹妹以后再嫁有影响吗?如果领养后孩子的户口仍然放在妹妹的娘家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