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咨询一个问题:8月3日的交通事故中,我在高速上驾车由于并线(已经并线过了多半个个车体)造成后面的车撞倒我车的右后车门,交警判了我们全责,我通过保险支付了对方的修车费(13500元);事后对方又要求索赔车辆折旧费(对方车是5年左右的雪弗兰三厢赛欧)以及修车期间(约25天)的交通补偿金,请问这一要求是否合理,如果我不同意协商解决而对方起诉,我胜诉的几率有多高?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