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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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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2881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责任判定

朋友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在工业区里的道路上时,因路边有一堆沙子,就绕过到路中过去,正被一辆从后面驶上的重型混泥土搅拌车追尾。

车毁人伤,请问这种事故责任判定是怎样?谢谢!

咨询者:fa131352江苏
[咨询时间:2010-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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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5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9-05 21:20
魏国鹏
后面的车辆追尾致使你朋友死亡,对方的车辆应该承担全责,你朋友因为路中间有沙子,故绕行到路中,这是没有错误的,不需承担事故的责任。你朋友依法可以获得下列赔偿,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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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9-05 21:25
刘子若
追尾的重型混泥土搅拌车应当承担全部责任,赔偿损失。
律师
[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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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9-05 22:05
根据《侵权责任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该交通事故中应根据过错大小承担责任。首先,根据你所提供的信息,路边的沙子已经占道,妨碍了正常行驶,堆放沙子的人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其次,交管部门会根据事故具体情况进行责任认定,混凝土搅拌车驾驶员因具有较强的注意义务可能承担主要责任,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因疏于观察也会承担次要责任。因此,总体来看,搅拌车驾驶员和堆放沙子的一方(当然,起诉时应明确责任承担者为所属公司或其他雇主)应承担主要责任(责任承担比例依具体案情确定),三轮车驾驶员承担次要责任。
由于更详细的情况不清楚,根据您所提供的案情作以上简要分析。最终的责任认定应根据事故发生时的具体状况,并由权威部门进行现场勘验来确定。
王洞天律师
[地区:辽宁-丹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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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9-05 23:04
王洞天
根据你所介绍的情况,应当认定重型混凝土搅拌车承担全部责任。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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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9-06 20:52
要结合具体路面通行状况以及当时的状况综合作出认定,初步判断混凝土搅拌车责任较大,若沙子堆积影响交通的话,沙子的所有人和管理人也应负有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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