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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卧室窗外是隔壁的活动露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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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2847什么是编号?

我卧室窗外是隔壁的活动露台

我卧室窗外是隔壁的活动露台。房产公司说是公用的。但是买房是说是送给隔壁使用。但是已经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我该怎么处理呢

请帮帮我。我已经和物业发生了争吵

我想请问既然是公用的房产公司为什么要送给隔壁。是不是已经违法了

我该怎么处理呢

咨询者:fa131299陕西
[咨询时间:2010-09-0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席公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01014007
积分:6647
]
回答时间:2010-09-05 09:11
席公民
可以以相邻权纠纷起诉邻居和房产公司。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9-05 10:15
魏国鹏
你隔壁的行为已经侵犯了你的休息的权利,属于相邻关系侵权,你有权起诉要求停止侵权,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九十条规定: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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