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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过户给女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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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28351什么是编号?

离婚房产过户给女儿问题

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女儿,协议盖有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公章。

当时购房时,全由女方一人还款,房屋三证上只有女方一人名字。

现在房贷全还清,请问可以直接过户给女儿吗?为什么当地房管处还要男方来签字才行,有法律依据吗?

咨询者:fa505001浙江
[咨询时间:2013-08-25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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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向鹏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916958923
积分:17734
]
回答时间:2013-08-26 10:45
向鹏
您好!
如果男方不配合,可以起诉男方至法院,要求法院确认该房屋归女儿所有,凭借法院判决书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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