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内蒙古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离婚夫妇欲重归于好,遭第三者恐吓,如何运用法律解决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2810什么是编号?

离婚夫妇欲重归于好,遭第三者恐吓,如何运用法律解决

一夫妇因为第三者离婚后(女方有外遇),现在又同居但未复婚,但是现在之前的第三者不断对其家庭进行骚扰 恐吓 并扬言要与男方一家同归于尽,求助, 男方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其所面临的问题。

咨询者:fa131247内蒙古
[咨询时间:2010-09-04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9-04 16:18
魏国鹏
第三者的行为属于破坏他人婚姻家庭的行为,男方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第三者的法律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席公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01014007
积分:6647
]
回答时间:2010-09-04 16:32
席公民
建议:先办理复婚手续。如果第三者继续骚扰威胁,就报警。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9-04 23:58
刘子若
同居未复婚也是不合法的,先复婚才能报案。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