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云南法律咨询 > 污染损害 > 

住房上层漏水该承担什么责任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2804什么是编号?

住房上层漏水该承担什么责任

我所住的房屋是房改房,1998年入住,已经过了保修期,并且没有物管。

卫生间从去年开始漏水,漏水原因不详,但通过观察有3种可能性,一是他家使用的冷水管开裂导致漏水(水管是埋于墙面或地板),对于这样的原因,由于水管属于自然老化开裂,楼上住户没有过错,可水管又是他家个人使用,应该不属于上下两层公用水管,那他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并且我该承担怎样的责任?二是5户人家各自使用的太阳能水管开裂导致漏水,但具体哪跟裂开不详,如果是第三方的水管漏水,那相应的住户又该承担怎样的责任?三是楼上住户的地面防水做的不好导致漏水,据观察,两层之间无明显的裂痕。

对于这样的情况各自又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关于上述问题,我多次找到楼上住户反映,他均表示他无过错,不允许我对其进行破坏性检查(如果不把楼层地板敲开无法得知漏水原因),对于这样的情况,请问我该怎么处理?

咨询者:冯诚云南
[咨询时间:2010-09-04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9-04 15:14
刘子若
对方坚持不让进行检查,你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消除漏水的危害。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9-04 16:07
魏国鹏
楼上用户应该保证楼下用户的人身财产安全,应该采取措施避免事件的发生,这种行为属于相邻关系侵权,你有权到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九十二条规定: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张珉珉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811943881
积分:1154
]
回答时间:2010-09-06 09:46
张珉珉
你好,房顶漏水那就应该是楼上住户的问题,但你为什么说是5户?
不管怎样,漏水肯定要有相关的人员来承担责任,但是具体的责任可以通过鉴定来确定。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