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在公司造成四级工伤,经过劳动仲裁后,达成协议,需要公司给我交纳五险,从2011年下半年至今停交了社会劳动保险,社保局从今年停发了伤残津贴。
因为公司停产了,老板以没钱为由不给交社会劳动保险,多次交涉也未给交保险。
现在我需要怎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