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11点多,在汉口舵落口,自东往西,我超车过程中,一个小型微面右前部刮了我左后轮,请问责任如何认定,对方车头刮了我左后部车轮上方,警察说是我责任,说我不具备超车条件,请问:我不具备条件,如何大半个车身已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