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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斗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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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2735什么是编号?

打架斗殴

在饭店吃饭喝酒,酒后对方骂人我两人就给对方打了,脸打青了还有点骨折,我现在在给他看,他说要告我,我想请问在法利上怎麽讲,注;就用手打的。

咨询者:fa131127安徽
[咨询时间:2010-09-03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9-03 09:36
魏国鹏
对方的伤情如果构成了骨折,你的行为就构成了轻伤害,对方有权追究你的刑事责任,你现在应该积极进行赔偿,做好对方的工作,不要让其报案,争取调解解决。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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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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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伟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009422535
积分:10348
]
回答时间:2010-09-03 09:46
李红伟
如果达到轻伤以上就构成犯罪,要负刑事责任。
程向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6603833
积分:12722
]
回答时间:2010-09-03 12:43
程向云
您好,那要看伤情轻重,不在于是否手!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就是刑事责任。
张德满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8901066932
积分:1292
]
回答时间:2010-09-04 20:57
张德满
可以请律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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