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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迁移落户未能享受平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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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27118什么是编号?

合法迁移落户未能享受平等待遇

我是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马安乡人,2005年因工作原因,把户口由原所在地,迁移至离县城较近的巴山镇宝水村第五小组落户并盖了房(农村户口),当时我办了相关农民建房手续,交了建房规费,到现在已7年了,仍没有得到房产证,而且还未能享受农民分配土地的基本权力。

我是合法迁移农民却未能享受当地农民的平等待遇,相关政府部门及基层单位屡屡不认可,说是我是“异地”农民,不得享受当地农户盖房的政策,我认为这是一种政策歧视, 请问各位律师:我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依据是什么?

咨询者:fa503267北京
[咨询时间:2013-08-20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3-08-20 16:22
李建成
若需进一步详细咨询或聘请律师处理您的事情,请电话联系我们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3-08-20 19:06
牛国荣
协商不成,搜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3-08-20 21:15
刘子若
可以在收集证据后依法诉讼维权。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3-08-21 00:30
赵江涛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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