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我把钱寄在爸爸的户头里面,当我要向他拿回来,他却不还回。
最终,我们告上法院,我们胜诉,钱已经归我们了。
法院声称必须获得爸爸的签名才能取回钱,可是爸爸却有意躲避迟迟不露面,已有两三年了。
请问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做才可以拿回我的钱? 是不是有什么法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