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建议您及时报警!
因经济纠纷数额巨大,与对方多次协商无果,本着迫切的挽回损失心情,在调查对方个人有相关车辆后,在对方楼下发现对方亲戚驾车出行,而拦下该车辆,且告知驾车人拦截原因并说明目的,留下联系方式后将对方车辆开走且停放未使用。事后,对方拒不谈之前经济纠纷前提,要求归还该车,再次协商无果,此事僵局。
数日后,到有关单位控告我抢劫(并夸大事实,对公安办案人员编造其威胁.强迫和其中有人持刀等言词),被传唤!本人采取通信(电话)方式与民警讲明此事实,家人受我委托也到该单位与办案人员面谈并也讲明事实!最终民警采纳原告,‘上网通缉,犯罪罪名定性为《抢劫罪》。
请好心律师解答,在此重谢!
为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