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实际产权应该属于实际出资人的,在房改时虽然是以儿子的名义办理的房照,但是房屋出资人是李女士,李女士可以到法院起诉确认房屋的产权属于其所有。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职工李女士在公房施行房改时,因其在其丈夫单位参加房改时其已享受了房改优惠政策,故在其单位房改时由其儿子与钢厂签订了出售公有住房协议书、由儿子、儿媳单位开具了工龄等证明,并用其儿子(非其母单位职工)的名字办理了房产证,,但是自己缴纳了全部房款。
现李认为房产应为自己所有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