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报警,交警在没有开具任何暂扣证明的情况下,扣留车辆,过了一天,在我的讯问下,交警补开暂扣证,我拒绝签字,交警不让当事人协商解决,给当事人回答,在20个工作日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后,各自交停车费和检验鉴定费,下事故认定书,这是每个报警交通事故的办事法律程序。
请问交警这样做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