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定朋友之间的借贷一般情况下属于借贷。如果不是特定朋友,有没有经过有关机关批准,借款时利用发广告等宣传工具的,有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如果对这几个朋友借钱时含有虚构事实等成分,如虚构企业投资,利用假企业公章;并且具有挥霍、跑路以及久欠不还等情况的,有可能涉嫌集资诈骗罪。
(2)如果对这几个朋友借钱时含有虚构事实等成分,如虚构企业投资,利用假企业公章;并且具有挥霍、跑路以及久欠不还等情况的,有可能涉嫌集资诈骗罪。
在几个亲戚朋友间借钱,并约定还钱时间,还钱方式,金额,或有利息补偿。
只要在约定期间内完成,是否属于集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