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房地产公司上班,去年3月份左右由于公司资金链暂时短缺,就用本人的身份证件协助公司贷款了390w,好像应该是8月份左右归还,可是公司后来好像逾期了,但是钱款已经归还。
我买了房子之后在建行做的贷款,手续齐全了什么都不差了,等着发放贷款的时候却接到建行的驳回通知,说我在信用社有不良记录,我想咨询律师我这个应该怎么办,我的条件还是否符合贷款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