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行政处罚 > 

证据的合法性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24297什么是编号?

证据的合法性

证据的合法性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含义:(其中第一项为)

1、调取证据的主体合法,也就是说我们调查取证的行政机关的主体资格要合法(不能超越行政机关的执法权限办案),办案人员的主体资格要合法即依法取得行政执法权的办案人员(行政机关负责人指定的办案人)。

是否有更为详细的法律条文?

补充说明:
主要是针对“办案人员的主体资格要合法即依法取得行政执法权的办案人员(行政机关负责人指定的办案人)。”,非行政机关负责人指定的办案人参与的调查、取得的证据,是否为有效证据?
咨询者:fh919399...浙江
[咨询时间:2013-08-09
悬赏分:
解答数:0
剩余时间:已过期]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