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份租了一个店面,然后7月底的时候地税局发出一张法院通知说去年的地税没有交,8月10号之前还未交清去年的地税以及罚款就会封我的店面,因为我们这边是合同上会写明地税由租客交,我的营业执照和地税登记证都有的话,他封我的店面合理吗?我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