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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顾客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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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2346什么是编号?

诈骗顾客买房子

三年前定了一套房子,却拖了三年,一次一次的敷衍顾客,到昨天对顾客说房子没有了,把之前的押金退还,等了三年确突然说没有了,如果要房子就要城市土地本,这不是欺骗顾主,请问与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啊。

咨询者:fa130434重庆
[咨询时间:2010-08-27
悬赏分:
解答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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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6
周光成律师
[地区:江苏-淮安市
手机:13064938045
积分:16037
]
回答时间:2010-08-27 08:13
周光成
建议向法院起诉。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8-27 08:32
魏国鹏
开发商在订立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属于违约行为,顾客有权要求双倍返还押金、赔偿损失。因为押金具有定金的性质,所以可以要求双倍返还,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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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贵仁律师
[地区:重庆-渝中区
手机:13650585709
积分:3560
]
回答时间:2010-08-27 11:03
金贵仁
可以起诉对方要求承担这三年楼价上涨造成的损失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8-27 19:42
刘子若
对方的行为构成违约,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三年房屋上涨期间的损失。
任浩纲律师
[地区:重庆-江北区
手机:13330206943
积分:78
]
回答时间:2010-09-01 15:21
任浩纲
对方违约且对你造成显见的差价损失,你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损失赔偿责任.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9-02 20:26
郭军
你好!

对方违约,可以起诉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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