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是大陆居民男方则是香港居民 以相亲方式结婚 毫无感情因男方生理原困致性生活不协调!现双方都要离婚。
而女方下嫁时的嫁妆金饰都在男方手里不肯归还,其间女方家人向男方借了十万块港币 !!男方要求还钱方可归还女方金饰,并没有补偿女方的意思!!请问现在女方该如何通过法律手段争取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