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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结婚人员孩子判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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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2319什么是编号?

非结婚人员孩子判给谁

我们没有结婚有了女儿.他们家当初让我生养是为了多要个孩子,可是他们曾经因为我怀的是女儿让我打胎,现在他的母亲经常找我的茬,总之我们要分开了,孩子才不到十个月我也舍不得给他,可是我现在也还没有结婚,他对我说孩子我不养他养听这话的意思是他根本没打算要孩子,我想问一下如果我要告他的话法院会把孩子判给我吗?我如果要求他拿抚养费这样可以吗?按规定他该拿多少的抚养费。

咨询者:fa130398山东
[咨询时间:201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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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10-08-26 19:18
苏村野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诉讼后解决为宜,关于孩子法院判决由谁取得抚养权,因你们未予结婚,首先须你们出具相应的证明非婚生子女,其次,要根据孩子抚养权归谁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成长、减少对孩子的伤害为原则,而男方家不想要女孩的心理也会对法官产生影响,法院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你的可能性较大;若你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则法院会一并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应不低于山东省上年度人均的消费支出的50%(指一年的抚养费)。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8-26 20:26
魏国鹏
他的情况不适合抚养孩子,起诉的话,孩子一定会判给你的,你有权要求他承担抚养费,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李春珍律师
[地区:山东-青岛市
手机:18653210296
积分:6060
]
回答时间:2010-08-30 13:11
李春珍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可按其收入的20-3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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