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表姐家境还可以,父母关系有矛盾,但是未离婚,所以一直是把买的房子及其它投资写在我表姐头上。
在我表姐婚后,婚前写得两处房产婚后办理的房产证,并且交了剩下的钱。
这些属于共同财产吗?父母在这时候交的钱属于谁的钱。
从第一次写得都是表姐的名字,因为要有几年时间才会交尾款。
表姐婚前有部分现金投资款,婚后又投资了,怎样鉴定婚前、婚后。
因为存单和一些票据都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