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滁州定远县,旅客住宿时,早上六点左右发现七千元左右丢了,裤子在窗户上夹着。
旅店在墙上贴了“保管好贵重物品”等警示字样,而且外面也装了防盗窗并外加了一层铁丝网,其中早上发现铁丝网的拐角被翘了。
门是从里面反锁的,从门进去行窃也是不可能的。
现在旅客报案,并要求旅馆应当负一半责任,我想问旅馆在警示及安全措施都做好的情况下,还应该承担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