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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参加培训班途中中发生意外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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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2288什么是编号?

初中生参加培训班途中中发生意外责任认定

我开办个初中学生培训班,学生每天下午16:30定期到我这里上课。

培训前我已与家长签订合同,其中强调学生在往返途中发生意外、学生没来培训造成的意外伤害等,责任完全由家长承担。

去年刚好有一学生在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去年刚好有一学生在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家长认为我要承担完全责任,理由是教师不能补课。

请问下像这样的情况责任如何认定?非常感激!!

咨询者:fa129289江西
[咨询时间:201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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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8-26 11:06
魏国鹏
你和学生之间属于教育服务合同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在下学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已经脱离了你的管辖范围,你没有能力采取措施能够避免该事件的发生,学生的损失应该由肇事车辆赔偿责任,你没有义务赔偿其损失,补课行为是为了完成教学内容,和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必然联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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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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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敏轶律师
[地区:江西-南昌市
手机:15907000133
积分:158
]
回答时间:2010-08-26 15:55
余敏轶
你没有义务赔偿补课损失。
江西宏正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余敏轶律师
联系电话15907000133 QQ195792979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8-26 21:40
刘子若
你无赔偿责任。即使是私自开培训班也并不是导致学生伤害的必然原因,学生伤害的必然原因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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