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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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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咨询

原厂领导与县社领导都成认是企业合同工,县社领导说有个决仪,企业工不在保筹处理凡围,难道国家劳动法就对汤阴县社不管用,那劳动法的用意何在,做一解说。

咨询者:fa130340河南
[咨询时间:201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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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
刘东斌律师
[地区:山东-烟台市
手机:15306386366
积分:1341
]
回答时间:2010-08-26 10:15
刘东斌
你的问题像是在质问,却又没有说明要问的问题。我不知道你说的这个企业合同工是那个时间段的,这要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比如发生在1995年以前,就要根据当时的政策规定办理,但如果发生在1995年劳动法生效后,则完全可以依据劳动法来处理。当然无论是那种情况,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汤阴县社肯定要受劳动法律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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