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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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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22528什么是编号?

离婚后财产纠纷

我于前夫2013年5月离婚,法院将两处住房分别判别我们两人与孩子共有,我想问一下,过户费用谁应交纳呢?费用是多少?现在的两处房屋都没有过户,那八月份该交物业费了,应该由谁交纳呢?(房产证以前都是前夫的名字).谢谢!

咨询者:fa496817北京
[咨询时间:2013-08-02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3-08-02 13:17
牛国荣
平均分摊。由房管部门确定。物业费由你们和孩子平均分摊。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3-08-02 14:45
李建成
物业费由你们和孩子平均分摊。
邢珂铭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00925523
积分:8665
]
回答时间:2013-08-02 16:45
邢珂铭
平摊费用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3-08-02 20:55
刘子若
应当平摊费用。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3-08-03 10:14
赵江涛
平均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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