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离婚的问题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2207什么是编号?

离婚的问题

1、是否分居两年就可以自动离婚?需要什么样的证据或者手续?

2、怎样才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需要什么证据?

咨询者:fa130227广东
[咨询时间:2010-08-24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张进军律师
[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手机:13999411856
积分:658
]
回答时间:2010-08-24 20:07
张进军
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没有自动离婚这一说,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8-24 20:19
刘子若
分居两年是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也就是证明了夫妻感情基础已经出现了危机,但是并不能自动离婚。离婚可以双方协商后到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7
]
回答时间:2010-08-24 21:39
李翠英
1、没有自动离婚之说,需要证明分居两年的证据;
2、比如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8-24 22:51
魏国鹏
1.分居两年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不会自动离婚的,必须双方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或者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汤广芝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8801966505
积分:6730
]
回答时间:2010-08-25 09:28
汤广芝
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