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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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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21883什么是编号?

赔偿责任

我汽车双黄线过马路与摩托车相撞 判定全责 摩托车强制险 商业险均过期一个月 我需要赔偿对方摩托车吗。

咨询者:fa495835江苏
[咨询时间:2013-07-30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刘学能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13815421198
积分:6821
]
回答时间:2013-07-31 09:09
刘学能
按照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赔偿项目!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6
]
回答时间:2013-07-31 15:39
刘建平
要在责任范围内赔偿。
戴雅静律师
[地区:江苏-常州市
手机:13328191215
积分:11660
]
回答时间:2013-07-31 20:46
戴雅静
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认定。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保险公司(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在起诉中可以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陈志恒律师
[地区:江苏-常州市
手机:13906115295
积分:11046
]
回答时间:2013-08-01 09:59
陈志恒
根据责任认定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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