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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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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21707什么是编号?

民事问题咨询

我因故意伤害罪被判三缓三,现在是欠对方40000元,因为我当时没有钱,在判决当日是我大爷替我像对方打的欠条,但是到现在一直没有还清,法院的执行庭现在要拘留我,要求我还清余款,请问法院的执行庭现在有权利拘留我嘛?因为欠条是我大爷打的。

欠条内容余下:因***故意伤害案中对***赔偿款的余款人民币40000元于我***(我大爷)2013年3月1号钱替本人付清。

我想咨询的问题如下:法院执行庭有没有权利拘留我,我大爷对此事附带什么责任?我也想尽快把余款还上,但是我现在经济能力实在是有限,无法还清。

咨询者:aaaa6163...山东
[咨询时间:2013-07-30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3-07-30 10:49
赵井燕
法院执行机关有权司法拘留。
齐自新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608923120
积分:8015
]
回答时间:2013-07-30 11:08
齐自新
有权拘留是没有异议山东著名律师网www.sdzml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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