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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个人隐私遭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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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2145什么是编号?

青少年个人隐私遭侵犯

有没有一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法律法规、例如:日记被偷看、个人信息被泄露、个人秘密被泄露遭嘲笑。

咨询者:fa130134山东
[咨询时间:2010-08-23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8-23 22:11
魏国鹏
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规范这样的法律规定,但是相关规定亟待出台。但是目前民法通则有关于此事的原则性规定,可以作为保护自己的法律武器,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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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8-23 22:41
刘子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有具体的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规定,请你自己仔细研读。
李春珍律师
[地区:山东-青岛市
手机:18653210296
积分:6060
]
回答时间:2010-08-25 16:35
李春珍
隐私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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